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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课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发布者:精神文明  时间:2012-09-21 00:00:00  浏览:

内容摘要: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课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凡参加指导实践教学的教师均为实验(训)课指导教师。实验(训)课指导教师实行准入制度,即由本人提出申请,实训中心和系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上实验(训)课。实验(训)课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如下:&nb&nb...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实验(实训)课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凡参加指导实践教学的教师均为实验(训)课指导教师。实验(训)课指导教师实行准入制度,即由本人提出申请,实训中心和系部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上实验(训)课。实验(训)课指导教师岗位职责如下:

1.实验课教师必须遵守实验(训)室各项规章制度。编写实验(训)教学大纲,选定或编写实验指导书。开学时(实训课表稳定后)向实训中心上交实验教学计划。制定实验(训)课考核办法,及时向教务处上交学生实验(训)成绩单和向系部提交十名学生的实验(训)报告。

2.按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管理要求上好实验课,不得无故不上或少上实验课,不得提前下课。

3.根据所开实验项目在开学第一周向实验(实训)室管理员提出所需实验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消耗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4.课前教师要认真做好预试验,要求学生做好预习,熟悉实验原理、步骤;做好上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与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做好实验室使用交接工作。

5.上课时教师要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并按实验(实训)指导书的操作规程指导学生做实验,要求学生认真记录实验结果,独立完成实验报告,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

6.要求学生对实验器材、药品等按规定使用,不得乱拿乱放,如人为造成损失要按规定赔偿。

7.要求学生安全用火、用电,保证实验(实训)过程的安全。做到节水、节电、节约药品及一切消耗品等。是实验(训)课上课过程安全第一负责人。

8.实验完毕要及时组织学生整理实验室并恢复原状,办理仪器清还手续。填写《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实验课记录表》。

9.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更新实验内容。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实训中心

201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