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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广播站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者:精神文明  时间:2013-06-01 00:00:00  浏览:

内容摘要: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广播站工作管理制度总 则第一条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广播站(以下称广播站)是由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团委直接指导下进行校园广播和宣传的学生组织&nb...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广播站工作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广播站(以下称广播站)是由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团委直接指导下进行校园广播和宣传的学生组织,是学院的喉舌,也是学院的重要宣传阵地。学院广播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全面落实宣传学院的各项政策。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做好学院广播宣传工作,丰富全院师生校园生活,增长课外知识。

第二条 广播站立足于校园,服务于师生,是校内重要的宣传阵地和文化窗口。宗旨是弘扬时代精神、传承学院文化、宣传时事政治、报道校园动态,为学院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广播站以弘扬校园文化、传播精神文明为宗旨,讴歌学院的新人、新事和新风貌,反映蓬勃向上的校园新学风,积极宣传师生员工中的先进思想和事迹,为完成学院办站的根本目的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三条 广播站各部分成员需认真负责,协调配合,团结友爱,相互信任,共同完成学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和任务。

第四条 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第一章 广播站选拔招新制度

第一条 广播站每年都会面向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进行公开选拔,报名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强的是非分辨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责任心。

2.能准确流利地运用普通话,有较好语言组织、采编、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3.热爱广播工作,举止文明,团结同学,工作踏实,作风严谨。

第二条 广播站的招新计划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交由指导老师审批。广播站每学年新生报到后开始播放招新宣传,新生军训后开始设招新咨询点招新,招新人数严格按照广播站招新计划执行。

第三条 招新的宣传方式分为广播宣传、海报宣传等;报名方式为于现场填写报名表进行报名。

第四条 招新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三试及实习期期考核,新进站成员在第一次全体会议后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期试用。根据实习期表现决定最终留任成员。

第五条 广播站实行以老带新制度。所有新入站的成员必须由站内现有老成员带领,以迅速适应站内工作。带新内容包括:站内制度学习、稿件编写、播音设备操控和播音技巧学习等。

第二章 广播站成员守则

第一条广播站正式成员属院级学生干部,应保持强烈的责任感,严格遵守广播站签到制度。节目开播前十分钟到达广播站进行节目准备。

第二条各节目组成员须严格遵守播音时间,不得因个人原因私自更改播音时间。播音员播完当日稿件后,稿件统一归档。

第三条 播音员操作广播器材时,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如设备出现问题,应立即找维修人员检查,修理。非值班播音员不得擅自播音,不得找非播音员替播,如特殊原因需请假,经节目组组长同意后,找好其他播音员代替值班,向站长汇报,并做好考勤记录。

第四条节目组工作人员须保管好广播站钥匙,未经站长同意不得外借,任何人员不得私自配备广播站钥匙,违规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条未经学院党委宣传部或团委老师签字,不得随意播出通知,广播站内财物未经站长签字同意,不得外借,违规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不得在广播站内大声喧哗、吃东西,各节目组负责打扫当日室内卫生,保持站内的安静与清洁。

第七条 广播设备若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运行,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说明情况。任何非技术人员不可随意修理广播器材,否则承担一切责任。

第八条 每位成员必须爱护广播站内的所有广播设备及做好日常基本保养。离开播音室前要关好电脑、调音台、外放设备、窗和电灯等,方可关门离开。

第三章 广播站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

第一条广播站是在学院团委直接指导下进行校园广播和宣传的学生组织。广播站设站长、副站各一名、播音员和编辑若干。

第二条站长:总体统筹,主持广播站日常工作,承担一切对内、对外的责任,及时反映广播站各类情况,监督、考核广播站人员工作,并定期向指导老师和分管领导做工作汇报。

第三条副站长:协助站长的工作,负责广播站内人员管理并对站内设备安全负有直接责任,直接负责节目质量,督促各项工作的完成。

第四条主播:认真做好每一期节目的策划、稿件撰写、修改、制作,及时将下周播出稿件报送节目监制,按时完成播音任务,确保节目播出畅通。

第五条编辑:协助节目监制完成播音稿件的审核和修改,对稿件进行评注,适当撰写时事评论;编辑采访录音。

第六条广播站每周日召开例会一次,由指导老师或站长主持,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本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安排及重大节庆活动筹划。广播站全体成员需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参与会议讨论。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需及时向站长请假。

第四章 广播节目制度

广播站应不断提高节目质量,做出贴近校园、贴近生活和贴近师生的高品位的校园广播节目。

第一条凡是涉及以下题材的内容均不允许出现在我院广播节目中:

(1)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编发假新闻、抛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散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8)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或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严重错误的;

(9)有悖于学校积极向上的主流文化的;对同学人生观,世界观造成误导的。

第二条每期节目的撰稿人需提前一周将播音稿件报送节目监制审阅,迟交稿件超过三次者作退站处理。

第三条主播需要提前对稿件进行准备,根据自身情况对稿件做出重音或断句等方面的标注,存在疑问的地方及时与导播进行交流。对待节目态度不认真者由站长视情况进行相应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作退站处理。

第四条主播及导播需至少提前十分钟到位进行播音准备,如不能按时到者需提前向站长请假,未请假迟到两次及以上者作退站处理,无故旷播者直接做退站处理。

第五条播音期间,除主播以及导播外,其他人员不得逗留和随意进出播音间,不得大声喧哗。

第六条 广播站鼓励成员对节目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尝试有创意、有思想、有深度的新栏目。新栏目的创意要要符合我院的实际,节目形式要新颖、有特色,节目内容充实健康、积极向上,贴近师生,贴近校园,贴近生活。

第七条新栏目创意拟定成熟后,须做出完整的节目文案策划书,经过上级审批允许后,方可进行试播。试播期为一个月,节目反映良好,安排正式播出。

第八条 除周一升旗仪式外,必须按时进行晨播(舒缓音乐),不得出现晚播、旷播现象。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严格履行请假批准程序,播音员例会、值班等事项的请假报组长批准,组长请假报站长或副站长批准。

第二条 请假时要说明理由,不得随意请假、续假、补假,并实记录备案。

第三条 所有广播人员正常请假后,要作好交班、调班、替班手续,不得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 凡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迟到、早退、旷岗的,严格按照广播站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处理。

第五条 请假应当提前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凡临时请假并且没有办理好交接手续的,视为未请假;给工作造成影响的,按广播站工作职责暂行规定从重进行处理。

第六条 以上关于请假的规定,是对所有站内人员进行考查、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望互相监督,严格要遵照执行。

第六章 例会制度

第一条学院广播站每周日召开工作总结例行会议一次。会议包括成员之间相互沟通交流,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等。

第二条例会不能到会者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无故迟到累计六次者作退站处理,无故缺席累计三次者作退站处理。

第七章 违例行为及处罚

第一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警告处罚:

(1)站内例会累计有三次迟到或早退;

(2)本组节目直播过程中,工作人员因准备不充分而提前结束或私自延长节目者;

(3)因人为因素,节目直播、转播过程中出现严重劣播者(如调音失误、节目中断等);

(4)无故旷播、旷会者。

第二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予以除名处分:

(1)无故旷播、旷会累计三次者;

(2)制作、播出含有违反相关规定节目者;

(3)长期不参加站内工作、损害广播站形象、荣誉、利益者;

(4)个人明显不愿或不能服务于广播站者。

第八章 其他

第一条广播站所有资产均归河南化工职业学院院团委所有,任何机器或设备未经指导老师允许不得外借。

第二条广播站的任何档案、稿件、资料、文件、书籍以及电子资料等,未经指导老师允许不得外借或供站外人员翻阅。

第三条广播站内严禁吸烟、大声喧哗、乱扔垃圾、破坏公物。站内定期进行清扫,每一名成员有责任也有义务维护广播站的卫生。

第四条广播站内电脑为工作机器,不得私用。

第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共青团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