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化工职业学院膳食中心卫生管理制度
一、学院食堂卫生检查管理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
3.学生生活成员每天检查;
4.膳食处工作人员每天检查;
5.食堂负责人自查;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责任。
7.建立卫生考评奖罚措施。
二、学院食堂餐厅卫生管理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办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三、学院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
携者),活动性肺结核,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食堂从业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学院食堂配菜烹饪间卫生管理
1.加工人员严格检查食品质量,不得使用变质和污秽不洁食品。
2.加强操作间卫生管理,使用的刀、板、绞肉机、抹布和食品容器必须洁净并定位存放,配菜间的食品容器不得和消过毒的餐具混放。
3.食品下角料应实行垃圾袋装化,塑料袋放入洁净带盖的垃圾容器内。
4.工作人员应将食品烧熟煮透,现配现烧。对含有毒素的食品如四季豆、鲜黄花菜等必须煮透后供食用。
5.操作间内所有食品或物品必须设架存放离开地面、离开墙壁,食品和物品不得随地而扔。
6.操作间内必须有防蝇灭鼠设施不得有苍蝇和鼠粪鼠迹及活鼠。
7.排烟除尘设施必须有效,并保持清洁。
8.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上下水通畅,下水沟定期清理。
五、学院食堂洗消间卫生管理
1.所有餐具茶具或啤酒具必须洗刷洁净、洗刷过的容器不得有食物残渣。不得有油腻感。
2.洗刷过的餐具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员要熟知消毒柜的性能,消毒时间的长短。消毒过餐具要无水渍无油渍。
3.餐具消毒后要直接放入保洁柜内待用,不准使用抹布擦抹消过毒的餐具。
4.保洁柜要密闭、干净整洁、防止积尘落入。
5.保洁柜内只准存放已消毒餐具,严禁存放其它物品。
6.消毒间内存放下泔水的容器要密闭,外观要洁净,泔水不外溢不滴漏,并做到日产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