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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发布者:精神文明  时间:2012-11-21 00:00:00  浏览:

内容摘要: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一、读者文明公约图书馆是学院文献信息服务中心。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创造一个安静、文明的学习环境,特作出如下规定:1.本院读者必须凭本人借阅证,院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须到本馆办公室,凭单位介绍信 或本人有&nb...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图书馆管理制度

一、读者文明公约

图书馆是学院文献信息服务中心。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创造一个安静、文明的学习环境,特作出如下规定:

1.本院读者必须凭本人借阅证,院外读者来馆查阅文献,须到本馆办公室,凭单位介绍信 或本人有效证件办理入馆手续,持办公室开具的介绍信到有关阅览室查阅资料。

2.读者应按顺序在馆内检索、借阅图书、自习或参观。同时必须遵守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图书馆工作人员的管理。

3.图书馆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图书馆良好的秩序、安静的学习氛围,举止文明,仪容整洁。穿背心、短裤、拖鞋,吊带背心者,谢绝入馆。

4.读者入馆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整到振动状态,不高声喧哗、交谈、吹口哨或制造其它噪音,禁止在馆内抢、占自习座位。

5.读者应自觉保持馆内清洁卫生,严禁携带食品入馆。对在馆内随地吐痰、吃口香糖、吸烟、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者,将按图书馆规章制度予以重罚。

6.读者应爱护图书馆书刊资料、设备设施,严禁在墙壁、门窗、桌椅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按章赔偿。馆内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未经许可严禁带出馆外。

7.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图书馆内任何地点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违章者将按图书馆规章制度处罚。

8.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读者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言行。

二、图书借阅制度

1.图书允借册数及借阅期限:

教师可借册数10册,专业图书,180天文艺图书30天;

学生可借册数3册,专业图书30天,文艺图书15天。

(注:I、K、E类为文艺图书,其它类别均为专业书)

2.读者办理借阅手续时,应认真检查书刊中有无污损、圈点、批划,如有,请交工作人员处理后,方可借阅。

3.读者对所借书刊应予以爱护,不得批点、涂抹、污损、剪裁或遗失。

4.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凡有超期图书者,待将超期图书归还并接受处理后,方可继续借阅。

5.下列文献不能外借,可在阅览室阅览或暂时借出复印,当天必须归还:

(1)样本图书;

(2)工具书;

(3)各种现刊、报纸;

(4)声像资料、光盘等。

(一)如何使用代书板

1.一套代书板包括两个板,一长一短,号码相同。

2.读者进入书库或阅览室时,应注意事项

(1)主动出示借阅证,凭借阅证换取代书板,如果代书班已发放完毕,应等待有代书板后再入库,还书则不受代书板限制。

(2)挑选图书期刊时,请使用代书版。记住自己的代书板号码,每人每次只能从架上取1本书或刊,将较长的代书板插入所取书刊的位置,号码露在外边,以便于将书放回时识别。较短的代书板自己保管好。

(3)如果该书允许借出,而且自己决定要借出该书时,才可以将代书板从书架上取下。

(4)如仅在室内阅览,或该书或刊不允许借出,切记不可将代书板从书架上取下,只需带着较短的代书板到阅览座位上阅读即可,记住该书的具体位置,看完后将书归架(如忘记图书所在架位,可根据较短的代书板的号码查询即可),取下长代书板,然后再用同样的方法阅览下一册书或期刊。离开阅览室时,用两个代书板换回借阅证。(期刊阅览同步骤C)

(二)借阅证办理与补办

1.图书馆依据学院学生处提供的入校新生名单,根据系部班级统一免费办理借阅证。

2.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代借和转借他人,违者将对转借者和冒用者分别给予停止借阅一个月的处分。

3.借阅证应妥善保存,如不慎丢失,应及时到图书馆流通部挂失,若挂失不及时,造成他人冒用,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借阅证所有人承担,挂失的借阅证不影响还书。

4.挂失后借阅证又找到,由读者本人持借阅证和学生证到流通部解除挂失,则可继续正常使用。

5.借阅证丢失或损坏后如需补办,可于挂失一个月后带本人有效证件和一张一寸彩色近照到图书馆四楼教师参考室办理补办手续,补办时需交纳补办费五元。

6.拾到他人借阅证请及时交到图书馆流通部。

(三)超期处理

1.读者所借书刊的期限包括寒暑假期和法定节假日和普通双休日。

2.读者所借书刊有1册超期未还者,将暂停其对所有书刊的借阅权利。

(四)污损处理

1.读者应爱护所借书刊资料,若有批点、画线、污损等毁坏行为,处以停借图书一个月的处罚。

2.图书污损较严重者,赔偿同样版本图书或按原价赔偿。

3.污损较严重的合订本期刊(包括季度全订、半年合订、全年合订),按全年价格赔偿。

4.书刊出借后,若条形码、书标被故意损坏,处以停借图书一个月的处罚。

(五)遗失处理

1.凡读者所借书刊遗失,应以同样版本的书刊赔偿(注:相同版本即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日期、ISBN号及价格均与原书完全一致),所赔图书应无划痕、缺页、污损、破损等现象。无法赔偿同样版本者,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70年代及其70年代前出版的书刊按原价的3倍赔偿

(2)80年代以后出版的书刊按原价赔偿

2.连续出版物丢失其中1册者,按全套价格赔偿。

3.丢失工具书者,按图书原价赔偿。

4.丢失成套图书其中一册者,按成套图书原价的3倍赔偿。

(六)离校手续

读者因毕业、工作调动等原因离开学校前,应按规定到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程序如下:

1.读者应先到各借阅处将所借书刊归还或办理失书赔款手续。

2.持各书库和阅览室开据的无书刊证明到图书馆流通部注销借阅证,并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七)特别注意

凡有偷窃书刊行为或将未办手续的书刊携出馆外,一经查获,均按偷窃处理,并按下列规定处罚:

1.扣留本人借阅证并通报学生处和所在系部,学生按本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执行。

2.追回被偷书刊、资料,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材料,交图书馆和所属系部各一份。

3.将有关偷窃行为以布告形式予以公示,并报学校保卫部,由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触摸检索机使用注意事项

1.书库触摸查询一体机供全院师生上机检索、查询馆藏书刊书目信息和了解读者本人的借阅信息。

2.每天工作人员会提前将检索机调整到正常使用状态,读者请勿擅自进行开关机、退出检索系统操作;

3.请勿带饮料借阅图书,以防饮料洒到触摸屏上,同时勿用湿手进行检索操作;

4.检索时,用手轻轻触摸屏幕即可,不可过度用力。禁止用手指以外的任何东西如:笔、钥匙等物品进行检索操作。

5.读者每次检索操作最长不要超过5分钟,废弃的索书单不得随地乱扔,请自觉保持室内卫生。

6.禁止在查询机上进行非检索操作、严禁更改系统配置或修改、删除系统文件。

三、期刊阅览室管理制度

1.期刊阅览室对本校全体师生开放,进入本室须持本人借阅证。持他人借阅证进入本室者,其证件将被扣留。

2.读者入本室阅览,严禁着大衣、风衣和携带书包及书刊进入,以免与本阅览室书刊混淆。

3.本阅览室期刊仅限在本室阅览,概不外借。

4.现刊报纸杂志读者阅读完毕后请将书刊放回原位,严禁从阅报夹上取下报纸。过期杂志合订本阅览后,请读者不要自行上架,阅毕后请放到书车上,便于工作人员统一整理上架。

5.读者应注意仪表,严禁穿裤头、背心、拖鞋进入室内;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仍果皮纸屑等杂物,入室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

6.读者必须爱惜报刊,不得在报刊上圈点、批注、折页,对故意污损、撕剪等行为,将按图书污损办法严肃处理。

7.偷盗行为的处理:⑴扣留本人借阅证,通报学生处、所在系部、院保卫部,⑵在宣传栏予以公告;⑶追回被盗书刊,并处以原价20倍罚款。

四、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1.电子阅览室是为全院师生员工提供各种电子文献、学术期刊全文阅读、网络信息查询、计算机上机服务等新型文献载体服务的部门。为了维护电子阅览室安静、有序、文明的阅览学习环境,营造身心愉快的学习氛围,保障广大读者的良好学习条件,读者应自觉遵守本室的规定。

2.凡需要到本室上机、上网、浏览的读者,请先到电子阅览室工作人员处办理手续,读者需持本人的借阅证方可入室。

3.本室主要提供个人专用上机和电子文献及网络信息服务,凡到本室学习的读者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上网时,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严禁聊天和游戏,严禁浏览反动和黄色网站,一经发现,将通报其所在院系,严肃处理。

4.读者不得随意删改计算机系统配置及文件,不得随意拔插网线、电源线等连接线。为防止病毒侵入,严禁擅自使用非本馆提供的光盘和U盘。违者劝其退场,情节严重者予以重罚。

5.读者要爱护微机和网络设施,若有疑问可及时向工作人员询问,否则造成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对破坏和恶意损伤或偷窃者要严厉处罚教育,并通报所在院系。

五、学生自修室管理制度

1.自修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维护自修室良好的秩序、安静的学习氛围,举止文明,仪容整洁。穿背心、短裤、拖鞋,吊带背心者,谢绝入内。

2.读者入馆请自觉将手机关闭或调整到振动状态,不高声喧哗、交谈、吹口哨或制造其它噪音,保持室内安静。

3.读者应自觉保持室内整洁,严禁携带食品入内。禁止在室内随地吐痰、吃口香糖、吸烟、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离座时自觉将椅子放到阅览桌下。

4.室内禁止乱占座位,要求做到书在人在,人走书走。凡因个人占座造成的物品丢失,图书馆概不负责。

5.占座图书的界定:自修室关门期间无人图书、上课时间半小时无人图书。图书馆每天派人不定时收取占座图书。占座学生凭本人借阅证领取被收图书,如个人占座行为达到2次者,扣押个人借阅证一个月,有借阅证被扣押记录的,以后再次发现有占座行为的,每发现一次再扣押个人借阅证一个月。借阅证扣押期间停止个人借书和进入阅览室的权限。

6.读者应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严禁在墙壁、门窗、桌椅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要按章赔偿。室内设施不准随意挪动,未经许可严禁带出馆外。

7.为确保固定资产安全,自修室内严禁烟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馆。违者将图书馆的有关规章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学院保卫处或当地派出所处理。

六、其它管理规定

1.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违者将对转借者和冒用者分别给予停止借阅一个月的处分,并收回借阅证。

2.拾到他人借阅证请及时交到图书馆流通部。

3.在阅览室内故意藏匿书刊造成乱架者,一经发现,给予停止借阅一个月的处分,并收回借阅证。

4.凡有偷窃书刊行为或将未办手续的书刊携出馆外,一经查获,均按偷窃处理,并按下列规定处罚:

(1)扣留本人借阅证并通知其所在系部,学生按本院学生违纪处理条例执行。

(2)本人写出书面检查材料,交图书馆和所属系部各一份。

(3)追回被偷书刊、资料,并将偷窃行为记入个人档案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图书馆工作人员借阅规定

1.馆工作人员借书册数,期限与教师相同。

2.必须履行正式借阅手续,办理借阅手续时间为早9:00-9:30。任何人不得以白条借阅图书、期刊。

3.书库和正在加工的图书概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馆长同意,办理暂借手续,并敦促归还。

4.览室借阅期刊必须登记办理暂借手续。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图书馆网络管理规定

为了使图书馆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要求每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即: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8年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国家保密局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以及刑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工作人员必须严守进入业务系统的口令、密码,不得告知其他岗位工作人员,更不得告知馆外人员。

2.许可,不得在业务用机上安装其它软件,特别是各种游戏软件,不得通过电子邮件下载来历不明的软件,以防止感染病毒。

3.更改机器的系统配置,包括CMOS、显示模式、分辨率、字体、机器名、IP地址等,这些系统配置参数的修改,将会导致系统不能正常工作,也可能影响在网上的其它工作站。

4.务部门之间必须保持协调,有关参数的修改若对其它环节的业务处理产生影响,必须在协调后再做处理。

5.网络设备、网线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关闭、拔插。

6.管理员必须对用户名、系统口令等保密,不得告知他人,并定期做好数据备份,以确保数据安全。

7.作站在完成工作以后,按步骤退出应用程序,正常关机。

8.述规定的工作人员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处分。

河南化工职业学院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

1.图书馆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之一。全体人须增意识,提高警惕,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机关及学院保卫工作部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进行安全保卫教育,认真做好“防火、防电、防水、防盗”工作。

3.由馆领导担任图书馆安全责任人,各部室工作人员担任本部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4.全馆职工都有责任关心消防安全工作,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处理并向馆领导汇报。

5.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严禁在书库、期刊阅览室、教师参考室、自修室、采编技术部、电子阅览室、过期期刊室内吸烟用火,若劝阻无效,一旦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6.下班后应认真检查门窗、水电和各种电器是否关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本馆各部室的钥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配制和借用。

8.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9.夜间值班人员,应在闭馆后,对全馆进行检查,以确保图书馆的夜间安全。

10.各部室工作人员在下班时,应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1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一般一季度-次,凡逢重大节日,须进行全面检查。